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第一次学生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02 08:57:56 发布人:zzf 浏览量:5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教学评价的激励作用,完善课堂教学质量多元评价机制,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徐生院发[2023]39号),结合本学期实际,决定开展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第一次学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评价的课程范围涵盖所有全日制教育课程,具体包括本学期开设的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体育课、校内选修课,暂不含顶岗实习、社招生课程和线上智慧树公选课。
二、评价对象:包括学期内所有承担全日制班级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接受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三、评价时间:11月6日~11月12日(一周时间)
四、评价方式:学生通过http://my.xzsw.net进入“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的学生评价模块进行评价,学生评价功能里不显示课程的学生不需要评课。
该评价未完成评价的学生,网上选课和查看课程成绩权限将受限。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及时进行网上评价。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