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6-12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931
关于开展“教学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关于开展学院第一届“岗位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徐生院委发[2020]33号)文件精神,教学处牵头“教学标兵”评选的组织与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院(部)在职在岗的近三年正常担任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与“教学标兵”申报条件:见徐生院委发[2020]33号文件中相关条款。
2.院(部)推荐条件: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关评选细则,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推荐程序公开透明。
三、推荐指标
每个院(部)推荐1名“教学标兵”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1.院(部)推荐:各院(部)广泛宣传发动,个人申报,部门评选,择优推荐1名教师填写《“教学标兵”申报书》、《“岗位标兵”推荐和审批表》。
2.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初评,确定5名提名候选人,开展网络投票,综合评定(专家评审占70%、网络投票占30%)确定2名“教学标兵”,最后结果全校张榜公示。
五、进度安排
1.院(部)评选:6月12日—6月17日
2.学校初评:6月18日
3.网络投票:6月19-21日,通过钉钉平台,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投票。
4.综合评定:6月22-24日,确定2名“教学标兵”,校内张榜公示,6月24日上报校组织部。
六、材料要求
各院(部)推荐人选需填写“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标兵”推荐和审批表”和“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教学标兵”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