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6-12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931

关于开展“教学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关于开展学院第一届“岗位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徐生院委发[2020]33号)文件精神,教学处牵头“教学标兵”评选的组织与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院(部)在职在岗的近三年正常担任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与“教学标兵”申报条件:见徐生院委发[2020]33号文件中相关条款。

2.院(部)推荐条件: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关评选细则,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推荐程序公开透明。

三、推荐指标

每个院(部)推荐1名“教学标兵”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1.院(部)推荐:各院(部)广泛宣传发动,个人申报,部门评选,择优推荐1名教师填写《“教学标兵”申报书》、《“岗位标兵”推荐和审批表》。

2.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初评,确定5名提名候选人,开展网络投票,综合评定(专家评审占70%、网络投票占30%)确定2名“教学标兵”,最后结果全校张榜公示。

五、进度安排

1.院(部)评选:6月12日—6月17日

2.学校初评:6月18日

3.网络投票:6月19-21日,通过钉钉平台,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投票。

4.综合评定:6月22-24日,确定2名“教学标兵”,校内张榜公示,6月24日上报校组织部。

六、材料要求

各院(部)推荐人选需填写“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标兵”推荐和审批表”和“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教学标兵”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6月11日

附件1:“岗位标兵”推荐表(1).docx

附件2:学院第一届“教学标兵”申报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