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国赛、省赛选拔赛暨第二届“徐生科技园杯”校赛的通知
日期:2018-05-1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833

各系部处室: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四届“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第七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的通知》(苏教高﹝20187号)与《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 号)要求,经研究,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国赛、省赛选拔赛暨第二届“徐生科技园杯”比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项目数量
1、校级参赛项目数量及要求:各系部申报项目前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移动端报名(http://cy.ncss.org.cn)。其中,生物工程系25个、动物工程系25个、农林工程系20个、财经信息系20个、机电工程系15个、基础部8个、思政部5个、体育部5个。全校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不低于 120 个。
2、晋级省赛参赛项目数量及要求:经过校赛选拔后,推荐3 支团队参加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并首先在(http://jscx.njnu.edu.cn)网站注册报名。同时选拔8支团队申报2018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推荐的创意组项目数量不得大于推荐总数的 50%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8 5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3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8 3 8 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5 3 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3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 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8 3 8 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若参赛项目在 2018 5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 2018 5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 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8 3 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 3 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四、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一) 报名审核 5 1 日—5 20 日)
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徐生科技园杯”校级比赛(4月下旬至5月中旬)
5 10 日前完成校级初赛,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同省赛要求。综合成绩前3名的团队项目由学校管理员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晋级操作。参与省级复赛的团队须通过学校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通过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 进行登录)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及说明
1、校赛设特等奖3个,一等奖8个、二等奖20个和三等奖30个。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
2、校赛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 1 个。
3、校赛设优秀组织奖3个,以系部和组织单位开展评比。
4获得特等和一等奖项目的团队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特等奖:2000/团队,一等奖:1000/团队。项目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
(二)奖励政策
获奖项目按学院校级技能大赛同等奖项待遇,评为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的项目团队提供学院大学科技园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六、其他事项
1、经过校赛选拔获“徐生科技园杯”特等奖的项目团队,将材料525日前集中寄送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 219 号,邮编:210044),并登录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报名并提交报名表、商业计划书与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 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20M。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团队报名表(见附件 2)(2 份)、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5)、学校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 6)(各 1 份)。报名表与所有附件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shlwjds@126.com
2、经过校赛选拔获“徐生科技园杯”一等奖的项目团队,推荐申报江苏省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515日前在省大赛平台(http://jscx.njnu.edu.cn)填报申报书,并开始具体的项目实施。

附件1:江苏第四届互联网+大赛通知(苏教高﹝20187号)

附件2: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要求
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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