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学校常态化的中心工作,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实现其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是教学工作的永恒主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12]4号)和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特公布本通知。
一、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
1、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教务处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及任课教师,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一经确定,任何部门均不得随意改动,要严格保证教学计划执行的严肃性。
2、课程进度的执行。
课程进度执行是教学质量保障的前提和基础,课程授课计划和教师课表一经确定,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包括公、私事务)调整课程的执行进度。各系部也不能因各种突发工作和任务(校企合作、学生顶岗实习等)中断或调整任课教师对课程进度的执行。各系部要及时掌控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如确实需要调整的课程或教学环节,各系部应提前向教务处说明情况,填写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注明变更原因。系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处长审核并上报分管校长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调整申请和调整后的执行情况需存档。
二、进一步严格教学运行管理
4、课程标准的制定与执行。
课程标准是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进行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每门课程均要有课程标准,教师在教学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不得无课程标准上课或擅自调整课程标准。
5、教师务必严格执行调课规定,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和停课。教师请假时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办理好调课、补课手续,跨系部调课的,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教学秘书通知到相关系部,学生所在系部应及时通知相关班级。
6、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授课教师必须按照课程标准结合教材认真备课,写出教案(电子版教案)和备课笔记,合理组织教学内容,保证课堂教学内容饱满。教学过程中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力求做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三、进一步严格课堂教学管理
7、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在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到达上课地点,教师进入教室前务必关闭手机,并要求学生关闭。下课必须以学校统一的铃声为下课基准,不得提前下课(包括体育课和实验实训课程)。若无身体等特殊原因,教师不得坐着上课。
8、教师要根据班级学生人数和教学任务特点,关注每位同学,对学生上课情况认真考勤并填写考勤记录表,对学生上课随意讲话、玩手机、戴耳机、打瞌睡、吃零食等现象,应及时予以提醒和制止,并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9、教师要充分利用好学业评价对学生学习的引导和督促作用,课程考核严格按照2017年新发文的《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价办法》文件执行。
四、进一步严格日常教学检查和督导
10、校系两级督导组要认真做好听课督导和指导工作。校级督导要有重点抽查,系部教学督导要求覆盖全部任课教师。
11、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各系部要通力合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教学巡查及听课评教活动,切实保障全校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
12、系部为教学管理的主体部门,要充分整合调动系部领导、干事、辅导员、班主任等管理职能,加强本系部教学秩序检查和日常课堂教学巡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营造良好的教学和育人环境。
2017年3月27日